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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村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9

  (2011-2015)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重在培养。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发[2011]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现制定我市“十二五”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6名学科带头人(全科主治,每中心卫生院各1名),主要方向: 妇产科、急诊科、外科、内科、中医科、小儿科。

  ——培养120名医院业务骨干(每镇卫生院各4名),主要方向:妇产科、急诊科、外科、内科、中医科、小儿科。

  ——对930名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对382名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全科医学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

  ——对镇卫生院院长普遍进行一次行政事务管理轮训。

  ——完成每年度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医师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培训。

  (一)医学毕业生经过1-3年规范化培训后,取得国家执业医师或相应专业资格,熟悉临床医学各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有一定的学术论文撰写能力。

  (二)学科带头人及在职专业技术骨干根据专业选送到培训基地脱产进修学习半年至1年。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使之具有本学科、本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组织解决本学科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独立开展临床工作的能力。

  (三)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委托海南医学院有计划地为我市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现每个镇有4名以上包括内、外、妇、中医在内的主治医师和村村有一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医疗卫生人员的目标。各诊疗科目,通过培训,达到齐头并进,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妇产科专业,要有明显成效。一般镇卫生院的妇科能够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处理,对产科急危重病症能够及时诊断、常规抢救处理及转院,在院内能开展顺产业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处理,除疑难病例和重症病例外,一般病例不转院就能治疗康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处理,对疑难病例能够转诊,掌握高孕妇的筛查标准,建立高危孕妇的管理台账及管理。

  二、培养基地

  (一)市人民医院: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二)市中医药学校: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培养时间及方式

  (一)镇卫生院业务骨干选送到市级医院或培训基地进修培训,进修培训时间半年至1年,各镇卫生院年初报送培训计划至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

  (二)以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药学校为培训基地,分批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药学校进修学习半年至1年;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科医学知识实践技能短期培训(轮训)一次。

  四、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职责:统筹做好全市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协调各区和各培训基地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区卫生局职责:统计汇总辖区内人员的培训需求,协调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镇卫生院职责:负责落实本单位及村卫生室按计划选送人员进修培训。

  ——培训基地职责:负责安排进修培训人员的进修科室、带教老师及课程设置,并负责安排进修培训人员的食宿及日常管理等。

  五、考核机制

  每期培养结束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培养档案。内容由临床实践、临床技能、医学理论、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培训基地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制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经费保障

  保证人才培训经费足额投入,按年度按任务分步实施使用,市级财政按每年收入的3%作为培训经费,例入年度人才培养项目经费。

  经市卫生局批准,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选送人员到指定地点进修培训一律免收进修培训费及食宿费。学员培训期间单位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培训费用由市卫生局与培训基地结算,并上报至市财政局申报核准。

  七、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长远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全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考虑,顾全大局,从思想上、行动上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为我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打下良好而又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从2011年起至2015年,各区卫生局必须在每年的11月份将下一年度拟培养的相关专业岗位人员计划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统一协调安排培训。

  (三)各卫生院根据自身建设的需要,把有发展潜力的在职的政治思想过硬、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做为培养重点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推荐。

  (四)各培训基地要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各带教科室要指定带教老师,制订符合实际的备课、授课、辅导和考评计划。考核工作要有监督检查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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