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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政治待遇


来源:市委老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4

(一)老干部的基本政治待遇不变

中发〔198213号文件指出: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

国发1980253号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关心离休干部的政治、文化生活,采取具体措施,保证他们能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看文件、听报告,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定期召开离休干部座谈会或看望离休干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琼组通〔2008132号转发)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老干部政治待遇的主要内容

1、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

根据组通字〔198140号文件规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保证老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这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定期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的制度。阅读文件以集中阅读为主,对行动有困难的老干部,可以用车接到单位来阅读,也可以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到老干部家里或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对分散安置在农村的,可采取分片、定点、定期集体学习或持阅读文件的证明到指定单位阅读文件等办法,保证让每位老干部都能按规定看到文件。

2、向老干部通报情况

根据琼工办〔198829号、琼办发〔199013号文件规定,要建立健全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省里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老干部通报会,通报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情况;各市县、各单位每年也要召开12次通报会,向老干部通报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遇到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省委组织部印发了琼组通〔201173号文件,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提高离退休干部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的要求,积极做好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组织工作情况的工作,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不断扩大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的政治水平。通报组织工作情况的对象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并且要求通报知晓率达到95%以上。组织工作情况通报原则上采取集中通报的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也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效的通报方式。通报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第二、三季度进行。省直属机关、企业、大中专院校、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原则上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1-2次;各市县原则上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1次。重要组织工作情况可随时通报。

3、组织老干部听重要报告

根据中组发〔19905号、琼工办〔198829号文件要求,要组织老干部参加重要报告会或专场报告会,听取形势、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报告,使他们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了解本地区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情况。

4、组织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

按中发〔19823号、琼工办〔198829号和中组发〔200810号等文件规定,要邀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如党代会、人代会、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应邀请相应级别的老干部参加。

5、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

劳人老〔198318号文件规定,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就地、就近适当组织一些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活动,但应注意安全、量力而行、勤俭节约。

6、慰问老干部

78〕组通字40号、中组发〔198075号、劳人老〔198211号等文件规定,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中对老干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对慰问活动,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要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对老干部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够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老干部患病住院或有特殊困难时,也应及时看望慰问。在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要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持下去。

7、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

中组部〔200810号文件(琼组通〔2008132号转发)强调,要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习和文体活动。

8、发挥老干部作用

①发挥作用的原则: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琼组通〔2008132号转发)强调,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②发挥作用的内容: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琼组通〔2008132号转发)指出,要注意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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